世界各国的高速公路没有统一的标准,命名也不尽相同。美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把高速公路命名为freeway,美国的州际和国防公路网,德国命名为autobahn,法国命名为autoroute,英国命名为motorway。这些国家尽管对高速公路命名不同,但都是专指有
4车道以上、两向分隔行驶、完全控制出入口、全部采用立体交叉的公路。此外,有不少国家对部分控制出入口、非全部采用立体交叉的直达干线也称为高速公路。国际道路联合会在历年的统计年报中,把直达干线也列入高速公路范畴。
我国交通部“公路工程技术标准”规定,高速公路是指“能适应年平均昼夜小客车交通量为25000辆以上,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”。一般能适应120公里/小时或者更高的速度,要求路线顺畅,纵坡平缓,路面有4个以上车道的宽度。中间设置分隔带,采用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高级路面,为保证行车安全设有齐全的标志、标线、信号及照明装置;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在路上行走,与其他线路采用立体交叉、行人跨线桥或地道通过。
从定义可以看出,一般来讲高速公路应符合下列4个条件:(1)只供汽车行驶;(2)设有中央分隔带,将往返交通完全隔开;(3)设有平面交叉口;(4)全线封闭,控制出入,只准汽车在规定的一些立体交叉口进出公路。
分类:
根据其功能,分为联系城市间的高速公路(或叫远程高速公路)和城市内部的快速路(或叫城市高速道路)。按其布局形式分为:平面立体交叉高速公路、路堤式高速公路、路堑式高速公路、高架高速公路和隧道高速公路。20世纪30年代西方一些国家开始修建,6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高速公路发展迅速。
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,在野外大多按地形的不同,分为80、100、120和140公里/时四个等级;通过城市大多采用
60和80公里/时两个等级。高速公路平面线形大多以圆曲线加缓和曲线为主,并重视平、纵、横三维空间立体线形设计。
高速公路在郊外大多为4或6个车道,在城市和市郊大多为6或8个,甚至更多。路面现多采用磨光值高的坚质材料(如改良沥青),以减少路表液面飘滑和射水现象。路缘带有时用与路面不同颜色的材料铺成。硬路肩为临时停车用,也需用较高级材料铺成。在陡而长的上坡路段,当重型汽车较多时,还要在车行道外侧另设爬坡车道。必要时,每隔2~5公里在车行道外侧加设宽3米、长10~20米的专用临时停车带。
高速公路与铁路或其他次要公路相交,可修筑分离式立体交叉;当与其他重要公路相交而转弯车流较多时,应修筑互通式立体交叉。在高速公路两旁适当地点,应修筑集散道路以及加速和减速车道,以控制汽车进出高速公路。
高速公路通过城市时,大多沿城市周围的环道绕过,如有必要穿过城市交通繁忙地区,为减少车辆拥挤、废气和噪声污染,多修成高架式、路堑式或隧道式,有时还要修筑多层式立体交叉或天桥,形成立体交通网。
如果高速公路的中央分隔带较窄,则须于其上设置防眩板或防护栅。高速公路上应设置夜间能发光或反光的交通标志牌。中央分隔带和渠化岛的边缘以及路面标线上均宜镶设反光器,桥梁、隧道、立体交叉以及城市地区设置大型照明设备。高速公路沿线每隔一定距离要设置收费站、加油站、公用电话、停车场、饭店和旅馆等服务设施。在高速公路交通繁忙地区,可设置交通监视中心,整个地区车辆运行情况,由电视摄像机传到荧光屏,据以指挥交通,还可利用无线电将信息传送给汽车驾驶员。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,监视中心可派巡视车或直升飞机到现场进行处理。
|